張貼日期: 2021-02-26 07:59:05 點閱:364
一、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24日臺教學(三)字第1080162495B號令辦理。
二、依據本府108年12月25日府教特字第1080460373號函賡續辦理。
三、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0條規定:「為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,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準則;其內容應包括學校安全規劃、校內外教學與人際互動注意事項、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處理機制、程序及救濟方法。學校應依前項準則訂定防治規定,並公告周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