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定利開發有限公司 好Young助學金實施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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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1-04-14 09:35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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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目 的
本計畫為鼓勵良好品格之清寒學子努力向上,激發誠信正直及熱情務本精神,特訂定【好Young助學金】實施辦法。
第二條 申請資格
本助學金對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- 以新竹縣國中(高中)在校家境清寒學生優先(外縣市可);本辦法所申請
- 持有鄉、鎮、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- 家庭突遭變故,生活陷於困難者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,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。
- 家境清寒,致有無力完成註冊,或有學業中輟之虞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。
-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,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。
第三條 補助名額及金額
新竹縣偏遠學校為主(他縣為輔),每校補助金額15000(壹學期) 補助學生人數及金額由各校自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