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9-08 16:53:45 點閱:355
酒「醉」不「行」
本縣110年8月A1類交通事故(24小時內)發生13件、死亡13人。
肇事車種以普通重型機車5件最高、自小貨車4件次之。
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3件最高、酒後駕車2件次之。
事故發生時段以14-16時3件最高,8-10、10-12及12-14時各2件次之。
當事人年齡以11-20歲4件最高、31-40、41-50及51-64歲各2件次之。
綜合以上,#遵守路口禮讓 及 #酒駕零容忍,是本縣縣民應該加強道安意識的重要作為。
兩車同為幹道或支道,或未劃分幹、支道路口,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。
路口禮讓,支道車讓幹道車先行。
酒過三巡,開車不行;酒醉上道,危險就到。
酒後不開車,運匠接送才輕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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