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2-02-07 08:51:04 點閱:319
說明:
一、所報初選名單之被推薦人,符合旨揭計畫第四點
(一)之 選拔標準,得選為孝行楷模,並依其作為,分類如下:. (一)長期陪護組:長期盡力照顧父母、尊親屬,不畏辛勞。 (二)善用資源組: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、 尊親屬,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、恢復或維持自理能 力。 (三)扶助實現組:照顧父母、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,體貼 其心意,使其歡喜,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。 (四)同心協力組: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、尊親屬,並能凝 聚貢 獻;或將自身關懷父母、尊親屬之具體作為,推廣至里鄰社區,並熱心提供協助,供大眾效法。
二、請辦理初選並依上開計畫附表2之分配名額提報名單,各組 以1名為原則,檢附初選意見表、實地訪查表、推薦書及相 關佐證資料,依限函送本部憑辦複選,預定選出30名孝行 楷模。
三、請將本選拔活動訊息於貴府官網顯眼處露出,並運用社群 媒體、通訊軟體LINE官方帳號、公所、村(里)長及社工 人員群組廣為宣傳,鼓勵各界踴躍推薦;受理推薦截止日 期為本年3月31日。 四、另請於本部審定孝行楷模後及辦理表揚活動前後,積極運 用在地宣導媒介,如官方網站、地方政府或首長之社群網 站、應用軟體、電臺、有線電視等,宣導當地之孝行楷模 事蹟,以於表揚典禮前發揮串連宣導效果,引導社會重視 孝行獎表揚,並於表揚典禮後,持續深化楷模事蹟之影響 力。
五、旨揭計畫電子檔可至本部網站下載(路徑:主題服務/民 政服務專區/便民服務/下載專區/禮制榮典)。團結彼此間情感,家庭和樂。 (五)顯親傳孝組: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,彰顯其對社會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