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本校綜合行政職系幹事甄補事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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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07-26 15:14:00  點閱:241


資格條件:

  • 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本府暨所屬「機關」同職務列等之現職公務人員。
  • 各等級考試及格人員調任,應符合各該考試及任用法規限制。

工作項目:

(一) 辦理總務處招標採購及小額採購。

(二) 財產管理。

(三) 工友臨時人員管理。

(四)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。

工作地址:彰化縣立芳苑國民中學(彰化縣芳苑鄉仁愛村斗苑路芳苑段211號 

聯絡方式:

(一)一律通訊報名,報名表暨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(彰化縣芳苑鄉仁愛村斗苑路芳苑段211號),並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幹事」,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應徵人員檢附資料,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,如未附回郵信封者,恕不退件。

(二)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:

1. 「彰化縣各級學校職員職缺遷調資績評分表」1份。(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網站「便民服務>一般公務人員專區>任免/遷調/銓審/教師敘薪-各級學校職員職缺遷調及移撥-彰化縣縣立各級學校職員資績評分表」下載表格並填妥----※本表務請填寫檢附)。

2.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,請填完整資料(其中應包括經歷、銓審、自傳、獎懲【應包括獎懲事由、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、文號】),履歷表末頁請簽名。

3.現職派令、現職銓敘審定函、最高學歷證件、考試及格證書、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。

※以上全部證件,均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備查,影本抽存不予退還,未繳交者該項分數不予採計,案經陳報後不得補件。

※以上證件影本請申請人加註「本影本與正本相符」並簽名或蓋章。

※應徵人員參加本校遷調,資績分數計算期間為107年07月至112年06月(年資除外)。

(三)報名截止日期:112年07月31日(以掛號郵戳為憑)。

(四)聯絡電話:04-8983264轉21人事室邱主任。

(五)經錄用人員由本校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。

(六)本案除正取名額外,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。

(七)本公告未盡事宜,依各該相關法規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