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3-11-15 08:32:29 點閱:143
1.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11月14日府人力字第1120457217號函辦理。
2.彰化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職務出缺,除特殊情形(含超額) 外,遷調申請原則以任現職2年以上者優先造冊,並依陞遷法規定核派適當人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