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有關彰化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職缺遷調原則一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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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11-15 08:32:29  點閱:181


1.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11月14日府人力字第1120457217號函辦理。

2.彰化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職務出缺,除特殊情形(含超額) 外,遷調申請原則以任現職2年以上者優先造冊,並依陞遷法規定核派適當人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