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2-16 16:08:27 點閱:221
113年彰化縣青年節表揚中等學校優秀青年實施辦法 (節錄)
主辦單位:救國團總部
承辦單位:救國團彰化團委會
表揚時間:3月或4月(日期另行通知)
表揚地點:場地另訂
表揚方式:(一)則於彰化縣慶祝青年節活動隆重表揚。
(二)獲選優秀青年致贈當選證書,並於彰化青年期刊開闢{青年楷模專欄}給予指導。
遴選標準:各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,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,足資同學楷模者:
(一)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,屢獲佳績,有具體事實者。
(二)擔任學校班級、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,有具體貢獻者。
(三)崇法守紀、友愛同學,有具體事實,足資表揚者。
(四)刻苦耐勞、純樸勤奮、熱心服務,堪為青年表率者。
(五)具有其他優良德性與傑出表現,足堪青年楷模者。
遴選方式:依據本辦法,遴選優秀青年乙名,於113年2月17日(星期六)前將正本遴薦表郵寄至本會備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