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有關教師協助導護工作保障事宜
上一則公告
下一則公告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4-10-21 13:47:46
點閱:58
- 本案係教師協助導護工作保障事宜,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係以發放慰問金取代保險。
- 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修訂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」,調增因執行職務致受傷、失能及死亡慰問金發給標準,提高執行危險職務發生意外致失能或死亡慰問金,由最高新臺幣600萬元調增至1,000萬元;另將受傷慰問金發給額度調增1倍,並放寬慰問金發給要件,以加強照護教師執行職務之安全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