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2-25 07:27:09 點閱:87
主辦單位:彰化縣政府教育處
給獎對象:彰化縣各國民中小學之應屆畢業生
畢業生縣長獎共有六項,詳如附件:
一、 學習卓越獎
二、 修德善行獎
三、 人文藝術獎
四、 體育競優獎
五、 技藝金手獎
六、 逆境奮發獎
七、 科學創意獎
八、 文學創作獎
註1:學習卓越獎,待國三下學期第一次段考(03月26、27日)結束後,將進行國中三年全領域(含藝能科)成績總結算後,將匯整名單供導師及縣長獎審查委員進行審查。
註2:其他獎項,請各單位於114年4月1日前備好相關資料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,以利統整名單供縣長獎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。
註3:各項推薦名單,需將學生品格表現列入遴選資格。